计划简介
政策背景
「粤车南下」开启内地居民赴港新模式。合资格的广东单牌私家车可透过创新简便的途径申请使用港珠澳大桥赴港,进行旅游、经商、参加大型活动、寻求各种专业服务等。
入境市区的粤车须按香港要求完成牌证申请程序并进行验车,以满足交通安全考虑,和领取车辆通行许可证,司机也须申请相同车辆类型的香港正式驾驶执照。
申请使用口岸停车场和入境市区的粤车均须购买第三者风险保险。香港保险业界已经推出切合粤车车主出行需要的短期保险,以及提供便利的投保和保费支付方式。
法律规定
《汽车保险(第三者风险)条例》(香港法例第272章)第4(1)条明确指出:「任何人在道路上使用汽车,或致使或允许任何其他人在道路上使用汽车,除非就该人或该其他人(视属何情况而定)对车辆的使用已备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第三者风险保险单或保证单,否则并不合法。」
假如有关人士违反此规定,即属犯罪,可被处罚款10,000港元及监禁12个月;而有关人士持有或领取驾驶执照的资格亦会被取消(由12个月至3年不等)。运输署署长可拒绝发出有关车辆牌照或取消该车辆牌照。
「粤车南下」保险保障
就「粤车南下」的崭新安排,香港保险业界已设计出符合法例要求的汽车保险,保障道路使用者及驾驶者。
「粤车南下」车保保单包含第三者风险保险,简称「三保」,承保款额(以一宗事故所引起的法律责任计算)不得少于1亿港元。除了法定保额之外,保险公司一般会为私家车保单提供第三者财物损毁赔偿,限额通常为200万港元。请留意,香港法例对「第三者」的定义跟内地不同,是指驾驶汽车人士以外的所有人(包括受保汽车上的乘客)。因此,「粤车南下」车保的基本保障范围包括:第三者人身受伤或死亡、第三者财物损毁、有关的法律诉讼和其他费用。如果车主不幸在开车途中发生意外,波及到了路人或者路边商店、财物等等,那么第三者伤亡责任保险就可以保障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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